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汽修行业的职业健康管理,推动汽车维修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有效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汽车维修行业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根据《2019年深圳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2019年7月23日下午,罗湖区卫生健康局和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举办了“罗湖区汽车维修行业职业健康管理培训班”,罗湖辖区65家汽修企业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80人参加了培训。
罗湖区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与职业健康科科长江正首先在培训班上简要传达了近期国家、省、市对职业健康工作的相关部署和工作要求,他强调用人单位一是要高度重视汽修行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二是要明确企业自身的职责,尽职尽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三是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主动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检测等工作。接着罗湖区中医院体检中心副主任医师徐聪兵以“汽修行业职业病危害及其健康监护”为题,针对汽修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危害途径等,对罗湖区汽修行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职业危害因素的产生以及识别,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职业健康监护劳动者的界定原则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区卫健局执法大队三级执法员潘志琴接着对《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了解读,重点介绍了职业病的前期预防,岗前、在岗、岗后职业健康监护,违法行为的处罚等法律条文,介绍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系统的具体操作。
培训班现场发放《职业病防治法》60多本,职业病防治知识折页及海报400多份;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了汽修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病防治知识,使其对汽修行业有机溶剂的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申报与检测工作及如何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知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