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公司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
●拟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7171.10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顺”或“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7171.10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5号)文核准,金鸿顺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089,981.80元后,实际募集净额为516,190,018.2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0月17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XM-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拟终止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截至2018年11月16日,公司关于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拟终止项目“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为17,620.01万元,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6,900.71万元,用于建筑工程、生产设备及安装等。
该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建成后内部收益率为20.18%(税前),税前投资回收期为6.55年(含工程建设期)。
截止目前,该项目尚未正式实施,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171.10万元(含利息)。
(二)终止该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立项至今受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影响,国内整车市场销售增速呈放缓趋势,2018年三季度乘用车市场销售同比下降,下游行业市场整体处于缓慢增长甚至部分下滑的环境中。此外,公司主要原材料车用板材受多重因素影响,涨幅较大并居高不下,显著提升了公司经营成本。同时,该募投项目原规划产品受主要目标客户项目进度及预期变化影响,导致项目一再延期启动,从而推迟了所在区域新客户、新项目配套开发的进程,公司目前已承接项目及预计订单不足以支撑该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基于上述因素,公司结合未来发展的整体战略,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拟对原募投项目“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进行终止。若仍按照原有的规划来实施,可能面临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投资回报不确定的风险。如公司未来根据市场环境、客户配套需求等情况需进行该区域生产经营的相应必要投资,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三)终止该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实施“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和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可以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四)该募投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的拟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拟终止实施“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7171.10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待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使用上述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公司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做的调整,本着对股东利益负责、对公司利益负责的原则所作出的慎重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做的调整,本着对股东利益负责、对公司利益负责的原则所作出的慎重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除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五、关于本次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事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 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7.340,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22证券简称:金鸿顺公告编号:2018-065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28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45,089,981.8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16,190,018.2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闽华兴所(2017)验字XM-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下列募投项目:
■
截至2018年11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88,208,868.12元。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项目预算安排,预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需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0.57亿元,募集资金存在短期闲置的情况。
三、 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加之主要原材料车用钢材价格同比上涨,所需流动资金额度增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前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前公司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六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
四、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8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8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 监事会意见:
2018年11月1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到期前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东吴证券同意金鸿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22证券简称:金鸿顺公告编号:2018-066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主要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28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45,089,981.8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16,190,018.2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闽华兴所(2017)验字XM-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下列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募投项目不足部分资金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 募集资金使用与闲置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88,208,868.12元。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项目预算安排,预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需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0.57亿元,募集资金存在短期闲置的情况
三、 本次拟使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商业银行、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该额度范围内在上述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保本型银行存款类产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 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2018年11月1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金鸿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22证券简称:金鸿顺公告编号:2018-06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30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5日
至2018年12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8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⑴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该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⑵ 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其它能够代表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⑶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 参会登记时间: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3、 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30号,公司会议室。
4、 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减少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现场/书面登记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30号,公司会议室。
联系电话:0512-55373805
联系传真:0512-58796197
电子信箱:gl3602@jinhs.com
联系人:邹一飞
2、 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请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18-068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11月14日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由董事长洪建沧主持。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5名,其中董事洪建沧、葛其泉、王东光、肖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鸿顺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2.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鸿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3.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鸿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
4.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12月5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长兴路30号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18-069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11月14日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为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5.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鸿顺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6.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鸿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7.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鸿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