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改革提出了18 类车驾管业务“一证即办”,对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车驾管业务,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原需审核或收回的驾驶证、行驶证,通过内部信息核查,不再要求群众提交。
18 类业务事项如下:初次申领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申请恢复驾驶资格、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驾驶证损毁换证、驾驶证遗失补证、驾驶证审验(不含校车驾驶人)、驾驶证延期换证、驾驶证延期审验、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变更备案、申请参加违法记分满分考试、补领机动车行驶证、补领机动车号牌、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领免检标志、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备案等。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7 月底前,资料减免、一证即办、自助快办等8 项便民服务类措施将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和计划单列市等 36 个大城市率先落实,9 月1 日起,20 项措施全面启动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