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DA称,在对部分药品注册申请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共有8家企业、11个药品注册申请的临床试验数据存在不真实、不完整的问题,决定对其注册申请不予批准,并首次曝光了涉事药企、临床试验机构和CRO公司(医药研发服务外包公司)的名单。
多名业内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直言,此次CFDA披露的造假情况不过是冰山一角,事实是,眼下我国新药临床试验环节早已造假严重。CRO行业准入门槛低、水平层次不齐,临床试验机构的绝对强势地位导致监管乏力,另外新药临床试验机构审批制和不透明的追惩机制,再加上CFDA目前积压的新药注册申请达上万个,致使不少机构利用数据造假,企图蒙混过关。
种种迹象显示,CFDA有意铁拳整治新药试验数据造假,不过无法否认的是,造假已经对国内医药行业信誉形成了严峻考验。
◎行业乱象
新药审批非常严,但造假利益链没被掐断
11月11日,CFDA发布公告称,在对部分药品注册申请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包括华海药业申报的坎地沙坦酯片、康芝药业申报的消旋卡多曲干混悬剂以及山大华特子公司达因药业申报的布洛芬混悬滴剂和布洛芬混悬液等11个品种,临床试验数据存在不真实和不完整的问题,不予批准。
公告一出,整个医药界为之震惊。
事实上,CFDA此前已经给了涉事药企3个多月时间进行自查修正。早在7月22日,CFDA便发布了《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对1622个受理号的临床实验数据开展自查,凡存在不真实问题的品种可以撤回相关申请,主动报告者将不予追究处罚。
《公告》要求:“对核查中发现临床试验数据真实性存在问题的相关申请人,3年内不受理其申请。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存在弄虚作假的,吊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对临床试验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通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将弄虚作假的申请人、临床试验机构、合同研究组织以及相关责任人员等列入黑名单”。
“新药注册的研发和临床试验数据至关重要,而临床试验数据存在造假在我国已是公开的秘密。”一位不愿具名的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更引人关注的是,这并非我国首次爆出新药临床试验数据造假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6月FDA表示,一款由百时美施贵宝和辉瑞联合研发的新药阿哌沙班因在中国的临床试验数据存在造假,其审查过程将被延时3个月,该事件也导致FDA对中国36个研究中心的24个数据提出质疑。
早在2007年,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等一批官员被捕,事件源于郑筱萸任职期间审批的亮菌甲素注射液、欣弗注射液曾导致十人死亡,多名病人出现肾功能衰竭,临床试验数据大量造假。
“中央一直在强调要保障药品安全,新药审批就是最重要的关口,客观来说,现在CFDA对新药审批确实要严格很多,但造假利益链还是没有被掐断。”国内一家CRO公司负责人表示。
而在被揭开的新药临床试验数据造假风暴中,参与的制药企业、临床机构、CRO三方,都难辞其咎。
◎外包服务
CRO门槛缺失,弄虚作假成为普遍现象
“不论一家药企有多大,它也不能保证在制药的所有环节都面面俱到,如何有效利用外部资源和技术,控制成本,缩短新药上市周期,与CRO公司签订服务外包合同就成为不二之选。”上述CRO公司负责人表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CRO在20世纪80年代发源于美国,服务主要包括临床试验方案和病例报告、临床试验监查工作、数据管理、统计分析等。随着我国生物医药产业规模不断攀升,不少国际CRO公司开始进驻,国内CRO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诞生,目前已经形成近千家左右的规模。
尽管CRO是一种专业要求极高的外包服务,但在国内却被打了一定折扣。据德传医疗基金董事长姜广策介绍,我国CRO公司多数是中小企业,这些公司的业务多以注册申报为主,服务水平、质量都处于行业偏低水平,难以提供完整的临床试验服务。
“我国对CRO行业缺乏资质认定,只要正规的法人组织具备依照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就能入行,至于这家公司是否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药企自身很难去甄别。”姜广策表示。
“在与药企的合作中,CRO是乙方,只要药企能通过临床试验,CRO就能拿到钱,再加上这个行业里面还参杂着不少皮包公司、骗子公司,价格战层出不穷,弄虚作假是普遍现象。”上述CRO公司负责人说。
不可否认的是,正是行业门槛近乎缺失,才为其提供了造假的温床。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郑筱萸时代的“激进”手法,也令临床试验数据造假常态化。“当时一年能批一万种新药,很少有CRO严格按照标准来做数据,CRO的原罪其实就是那个阶段。”中国药物临床试验网站长山雪说。
◎临床试验
医院方面太强势,试验记录不规范率曾达85%
此次CFDA铁拳出击的对象还包括5家临床试验机构。
公告称,CFDA决定对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和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涉嫌弄虚造假行为立案调查;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蚌埠医学院附属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涉嫌弄虚造假行为,分别由湖北、安徽、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
严厉惩罚的震慑力不容小觑,也让不少药企及CRO人士拍手叫好,因为“他们之前实在太傲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我国对临床试验机构实行资格认证制度,只有通过药监部门审批的临床机构,才能参与临床试验。记者通过CFDA官网查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名单”发现,目前已通过审批机构达800余家,多为各地的三甲医院。
一个尴尬局面在于,每年经批准开展药物临床研究的项目都在千个左右,再加上临床试验好几年的周期,每个临床试验机构都承担着不少项目。四川一家医院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人士便向记者透露,自己所在医院每年会承担10个左右项目,压力不小。
“我国医疗资源本身就分布不均,特别是三甲医院几乎每天都在超负荷运转,在新药临床试验一事上,医院能拿出的精力有限。”山雪表示,医生职称晋升的指标在于科研课题和论文,与临床试验的数量和质量难以挂钩,也导致无法激发医生参与热情。
正是医院角色的强势以及缺乏第三方的监督与制衡,医院作为临床试验机构问题频出。据《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2013年的一项调查统计,试验记录不规范的比率为85.7%,是临床试验中存在问题最多的环节,全国仅有1/7的机构未发现问题。
◎监管力度
惩治机制不长牙,鲜见药企、CRO公司被处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新药试验时间、金钱成本高昂以及惩治机制的不健全,催生了大批药企以身犯险造假拿批文。
据了解,新药研发过程中,约70%的费用和2/3的时间均用于临床试验。例如抗肿瘤的III类药物,临床试验花费在1000万元左右,需耗时3年;一个I类抗肿瘤药,临床试验花费则在6000万元以上,需耗时8年左右。
此外,困扰药企的另一个难处在于缓慢的新药评审进度。今年9月,CFDA副局长吴浈便公开表示,国家药品审评中心有21000件申请待批。记者在CF-DA药品审评中心网站上查询发现,截至11月25日,受理品种目录达7580个,在审品种目录达7060个。
“一方面,临床试验成本不低,另一方面,审评进度缓慢,药审中心人手不够,所以很多药企就采取了广撒网的方式,希望侥幸蒙混过关。”上述CRO公司负责人说。
如果说高昂的试验成本和缓慢的评审进度为药企临床试验数据造假提供了前提条件,那么其必要条件则在于监管上的疏漏。“药企、CRO以及临床试验机构三者能够形成造假默契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监管力度不够。”山雪说。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如果出现数据造假,申请药品会被“枪毙”,相关机构会被处理。但事实却是,此前因数据造假而被公开处理的的药企、医院机构或CRO公司几乎为零。可查证的资料显示,2009年12月3日,河北福尔生物的7个批次狂犬病疫苗存在质量问题,司法机关依法对涉案企业提起公诉,但最终不了了之,无人受到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CFDA还放出了多个征求意见稿及公告,多名业内人士认为,CFDA希望改变药品审评顽症的决心很大,这一系列连环拳出手后,将发挥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