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的起因是有市场消息称,比亚迪旗下子公司全资收购了南宁市小重政商务秘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重政商务”),公司更名为比亚迪(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且注册资本由30万元增加至1亿元。
小重政商务成立于2020年,法定代表人为农彩云,另一名高管为余慧华。该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企业住所托管、代理记账、商标代理、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教育信息咨询等。
公司的经营范围几乎是复制了比亚迪汽车的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制造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等。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农彩云变更为王琼,高管增加了宁红心,农彩云、余慧华退出。王琼是广西南宁辉娅食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宁红心是陕西秦龙秦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这两家公司与汽车、电池、新能源等并无关系。
除了工商信息变更,这个收购案没有任何公开信息。9月21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撤销登记决定书》公示的第二天,比亚迪(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又变回了南宁市小重政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管、注册资本、投资人、地址等都原封不动地变了回去。
小重政商务的经营风险一栏显示其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作出决定机关是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撤销登记决定书(比亚迪(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显示:2022年9月20日,比亚迪汽车向我局市场服务一科反映比亚迪(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冒用其身份信息骗取公司登记并提交了撤销当事人2022年9月16日的变更登记的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2年9月20日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时提交的材料中关于比亚迪汽车的公章系伪造和比亚迪汽车法定代表人王传福的签字系伪造,比亚迪汽车及其法定代表人王传福对该次登记不知情且事后未予追认。
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撤销当事人2022年9月16日的公司变更登记。比亚迪相关人士确认了上述信息,并表示“已经报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