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规定了汽车软件升级管理体系要求、车辆要求、试验方法、车辆型式的变更和扩展、说明书、标准实施等内容。
在软件升级管理体系要求4.1 则明确要求对于每次软件升级,车辆制造商应记录并安全存储要求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应至少保存至车型停产后 10 年。
此外,在软件升级管理体系要求4.5在线升级的附加要求中指明,若在线升级是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进行,车辆制造商应证明其采用了过程和程序以确保该在线升级不会影响车辆安全。
同时,当在线升级需要特定的技能或复杂操作时,车辆制造商应证明其采用了过程和程序以确保只有在专业人员在场或执行该操作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线升级。
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汽车软件在线升级备案的通知》,规范汽车软件在线升级,对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及其生产的具备OTA升级功能的汽车整车产品和实施的OTA升级活动,应进行备案。申请主体是汽车整车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