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对2020年9月25日前新建成投运未申领过市级补贴的公共(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开展申报、验收工作。2021年4月20日-7月30日,采取“逐级上报、统一验收、网上公示、核发补贴”的方式进行。
2021年4月20日,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7】80号文)文件要求,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申报公共(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市级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对2020年9月25日前新建成投运未申领过市级补贴的公共(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开展申报、验收工作。2021年4月20日-7月30日,采取“逐级上报、统一验收、网上公示、核发补贴”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