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小看停车开门这个小动作,可是酿成了不少“大祸”,不能不注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77条,乘坐机动车的,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简单地说,就是:
1.车辆没停稳,不准开车门上下人;
2.停稳后应先注意观察前后情况才能开门下车;
3.开门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4.驾驶人应提前提醒乘车人事先看清车辆前后左右来往行人、车辆情况,确信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乘客自己也要注意观察,非司机人员不要从左侧下车。
路考时,如果因为下车不看直接开门,也可能会被判定不合格的。
另外,如果因停车时突然开门而与行驶中的机动车发生刮蹭,同样是停车方负全部责任。如果是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在被撞方不存在有载人、逆行、制动不灵等其他过错时,开门一方还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当然,这些能避免的事故还是要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