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海关根据风险布控指令,在对一票出口货物实施开箱查验时,发现内藏带有:
“雷诺(RENAULT)”“电装(DENSO)”“本田(HONDA)”“大众(VOLKSWAGEN)”以及“三菱(MITSUBISHI)”等商标标识及图形的汽车配件,部分商品还印有“MADE IN FRANCE”和“MADE IN JAPAN”字样。
海关关员现场判断该批货物状态与从国内出口情形不符,且企业无法提供相关授权证明。
随后权利人确认这批货物侵犯其商标专用权,并向海关提出了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
舟山海关判定当事人出口上述货物的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标权货物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没收全部货物并处罚款25585元人民币。
舟山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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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舟山海关积极落实海关总署工作部署,将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国家发展大局,严厉打击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共采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措施11批次,查扣侵权货物20.04万件。
同时,舟山海关以“2020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围绕知识产权国家战略,结合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特点,针对进出口企业、报关代理企业等外贸相关领域从业人员等开展宣传,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舟山海关将持续加大侵权打击力度,积极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助推外贸发展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