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放宽了个人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允许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及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申请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同时,《措施》取消了以下申请条件限制:非深户籍人员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及外国人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
针对新能源小汽车购车补贴,《措施》规定,对新购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综合使用财政补贴,其中新购纯电动高级型或经济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新购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所新购的新能源小汽车须为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的新车,且机动车销售发票中销货单位须为深圳市注册登记企业。
针对车辆置换更新补贴,《措施》规定,对将原有深圳市牌照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旧车置换更新为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财政补贴,其中置换更新为纯电动高级型或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置换更新为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所置换更新的新能源小汽车须为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的新车,且机动车销售发票中销货单位须为深圳市注册登记企业。
《措施》扩大了个人增购新能源小汽车车型范围:对名下仅有1辆在深圳市登记的小汽车,或仅持有1个有效的深圳小汽车指标的个人消费者,将其增购新能源小汽车车型范围扩大为纯电动小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小汽车。
《措施》加大了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力度:在全市路内停车位,新能源汽车每日免首2小时临时停车费,或者每日首次停车时间1小时以内(包括1小时)的,第二次停车免1小时临时停车费。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波及,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国家和地方政府都下发政策、出台文件来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6月初,为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北京市政府决定一次性 增发2万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给 “无车家庭”,从而拉动消费、稳定经济、切实增强市民的获得感。此次深圳下发的《措施》,放宽了新能源小汽车指标申请条件,给予购车和置换补贴等优惠政策,也将加快深圳市新能源汽车产销。